恩施晚报讯(通讯员谭位)近日,州市场监管局、州卫健委联合印发《恩施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夯实我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、提升医疗机构监测工作能力水平,更好发挥服务药械妆上市后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。
该《办法》对哨点的申报条件、认定程序、职责权力及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。州市场监管局、州卫健委将按期制订哨点建设计划,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并对照条件自愿申报。
截至目前,全州已建成国家级哨点医疗机构1家、省级哨点医疗机构7家、州级哨点医疗机构7家。下一步,州市场监管局、州卫健委将严格遵循统筹规划、优中择优原则,着力哨点医疗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,示范引领地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。